
中醫源流
兩千年的一門醫學
中醫並非單一療法,而是一套完整的醫學體系:它有自己的生理觀、診斷方法與治療手段,並且兩千年來從未中斷地在臨床中使用、修正與傳承。以下簡述這套體系的來歷、它如何看病,以及它用甚麼方法治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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源流
中醫的發展並非一條直線,而是不斷有人提出新說、糾正舊說。以下為歷代較具代表性的節點。
- 戰國至西漢
《黃帝內經》
現存最早的中醫理論典籍,分《素問》與《靈樞》兩部。確立陰陽五行、臟腑經絡、氣血津液的理論框架,並提出「上工治未病」——把未病先防視為醫學的最高目標。
- 東漢
《神農本草經》
現存最早的藥物學專著,載藥三百六十五種,按上、中、下三品分類,並記述藥物的配伍宜忌,為中藥學奠下基礎。
- 東漢
張仲景《傷寒雜病論》
確立「辨證論治」的臨床方法,創六經辨證。後世分為《傷寒論》與《金匱要略》,其中的方劑至今仍是臨床常用的基本方。
- 西晉
皇甫謐《針灸甲乙經》
現存最早的針灸學專著,系統整理經絡與腧穴的位置、主治與針刺方法,使針灸從口耳相傳走向文獻化。
- 唐
孫思邈《備急千金要方》
集唐以前醫方之大成。書首〈大醫精誠〉論醫者的品德與態度,是中醫倫理最早的系統論述,至今仍被引用。
- 金元
金元四大家
劉完素主寒涼、張從正主攻邪、李東垣主補土、朱丹溪主滋陰。四家各執一說、互相辯難,中醫由此從經驗積累走向學術分流。
- 金元
- 明
李時珍《本草綱目》
歷二十七年編成,收錄藥物一千八百九十二種,附方逾萬首。不僅是藥典,也記錄了當時的博物學知識,後被譯成多種文字。
- 清
溫病學派
葉天士創衛氣營血辨證,吳鞠通立三焦辨證。針對外感熱病提出有別於《傷寒論》的辨治體系,補前人之未備。
- 一九九九
香港《中醫藥條例》
香港立法會於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四日通過《中醫藥條例》(第 549 章),成立香港中醫藥管理委員會。中醫師須經考核註冊方可執業,中醫自此在香港成為受法定規管的專業。
診法:四診合參
中醫師不倚賴單一指標判斷。望、聞、問、切四者所得的訊息互相參照、彼此印證,稱為「四診合參」——任何一診單獨使用都不足以下結論。
望診
觀察神情、面色、形體與動態,並細看舌象。舌質與舌苔的顏色、厚薄、潤燥,是中醫判斷體內狀態的重要依據之一。
聞診
兼指聽與嗅。語聲的高低強弱、呼吸與咳嗽的聲音,以及氣味的變化,都在觀察之列。
問診
詢問寒熱、汗出、頭身、二便、飲食口味、胸腹、睡眠、以及婦科月經等情況,後世歸納為「十問」。病人自述的感受,在中醫診斷中佔很重的分量。
切診
包括切脈與按診。以寸口分寸、關、尺三部,察脈象的浮沉、遲數、虛實;並按壓腹部、四肢與腧穴,察其軟硬、溫涼與壓痛。
辨證論治
這是中醫與現代醫學最不同的一點:中醫治療的對象是「證」,而不是「病」。證是身體在某一時刻整體狀態的概括——同一個病名,在不同人身上、不同階段,可以呈現完全不同的證,因而需要方向相反的處理。
同病異治
同一種病,證型不同則治法不同。這是為甚麼兩位主訴相同的病人,可能得到截然不同的處方。
異病同治
不同的病,若證型相同,可用相近的治法。中醫著眼的是整體狀態,而非病名本身。
八綱
陰陽、表裡、寒熱、虛實。這八個對舉的綱領,是歸納證型時最基本的座標。
因人、因時、因地
體質、季節與居處環境都會納入考慮。同一張方,未必適合換一個人、換一個季節使用。
治法
中醫的治療手段不止於服藥。以下是本院及香港註冊中醫執業範圍內常見的幾類方法,此處只說明每種方法「是甚麼」,不涉及適應症。
中藥
按辨證結果配伍成方。方劑講求君、臣、佐、使的結構:主藥治主證,輔藥助其力、制其偏、引其歸經。劑型有飲片煎劑、濃縮顆粒、丸、散、膏等。
針法
以毫針刺入腧穴,施以提插、捻轉等手法。針具為一次性使用的無菌針。
灸法
燃點艾絨,藉溫熱作用於腧穴或體表。可分直接灸、隔物灸、溫針灸與艾條懸灸等。
推拿
以手法作用於經絡、肌肉與關節,包括推、拿、按、揉、滾、扳等。正骨手法屬其中一類,須由受過訓練者施行。
拔罐
以火罐或抽氣罐在皮膚上造成負壓吸附,留罐或走罐。罐後皮膚可能出現顏色改變,通常數日內消退。
刮痧
以圓鈍器具蘸潤滑介質,在皮膚上順一定方向刮拭。與拔罐相似,可能留下暫時性的皮膚痕跡。

